为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案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市州纪委监委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为特定关系人“提篮子”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03年至2021年,汤跃武担任南县人民政府县长、桃江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朱某某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并收受朱某某贿赂44万元。汤跃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汤跃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1月,汤跃武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
2.嘉禾县委原书记郭薪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为特定关系人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郭薪担任嘉禾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规入股水电站获利36万元。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同学陈某某等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审计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郭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郭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蒋开建伙同亲属违规投资牟利和为特定关系人“提篮子”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11年至2020年,蒋开建担任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伙同胞弟蒋某某违规入股某农林科技发展公司并获利50万元。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陈某在某公司搅拌站筹建等事项上“提篮子”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蒋开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蒋开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5月,蒋开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4.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二级巡视员黄大生为亲属“提篮子”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以及以亲属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黄大生担任娄星区区长、市住建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堂弟黄某某、妹夫李某某等人在项目审批、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以女儿黄某某等亲友名义违规在管理服务对象处放贷收息,获取巨额利益。黄大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黄大生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12月,黄大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5.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龚景顺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属牟利等问题。2007年至2021年,龚景顺担任雨花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外甥蔡某某在承揽地下通道、桥面防水等工程项目以及为侄儿龚某在承揽工程维修项目等事项中打招呼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龚景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龚景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湘潭县政协原主席刘铁强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经商和为亲属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刘铁强担任湘潭县供销社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经营饭店、茶酒楼获取巨额利润。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外甥李某夫妇等人在承揽某PPP项目工程以及为妻侄朱某某等人在承揽道路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打招呼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刘铁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铁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唐夏元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为特定关系人揽储提供帮助等问题。2013年至2022年,唐夏元担任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通过侄子唐某持有某城建检测公司干股,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该公司承揽业务提供便利并获利93万元。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其特定关系人刘某某揽存大额存款提供帮助。唐夏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唐夏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典型案例,有的明目张胆、亲自上阵,本人参股入股非上市公司,有的通过“第三人”“代理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的利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和关键岗位的职权或影响力,出面打招呼授意“关照”亲属揽工程、做项目,牟取巨额利益;有的纵容、默许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牌子”“提篮子”,充当“白手套”。尽管有的违纪违法行为竭力披上“合法”外衣,妄图使用“障眼法”逃脱纪律法律的制裁,究其本质仍然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终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全省广大领导干部务必引以为戒,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杜绝违规经商办企业,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牌子”“提篮子”,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身作则教育引导亲属子女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当好“廉内助”“贤内助”。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在自查自纠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向组织报告。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关键岗位和人员深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做实谈心谈话、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聚焦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权力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做细做实“八小时之外”的监督,通过提醒谈话、座谈、走访等方式,加强与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把监督“探照灯”从“工作圈”照到“生活圈”“朋友圈”,做到监督不留白、“不打烊”。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以查办案件开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落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实践中彰显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