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市场价为1元的药品,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是30元,卖给患者的售价更是高出市场价30倍——巡察组无意中的一次医药购销账目比对,揭开了海南省澄迈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罗小敏的贪腐黑幕。2017年10月,罗小敏因受贿353.7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中国纪检监察报 6月19日)
医者,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为世人所敬仰。然而,从各地查办的医疗腐败案件来看,一些地方医疗行业的文化生态已经被扭曲,开单提成、检查黑洞、药价虚高、专家走穴、收受回扣红包等,医疗腐败触目惊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铁腕治腐下,一大批医院院长和主任们倒在了反贪腐的道路上。近日,新京报又报道了一起贪腐案,广东省中山市一女院长王莹,将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当成发家致富的生意场,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后勤服务承包、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过程中,甘愿被社会老板收买役使,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收着黑心回扣,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受到广泛关注。
从上述的罗小敏案和王莹案中,都侧面反映出医药卫生行业腐败的一些特点:以受贿多见;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主要发生在药品、卫材、器械、设备招标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一旦案发,会涉及很多单位和人员;医疗腐败影响非常恶劣。这样的贪腐案往往让人有一种百味杂陈的辛酸,戳中人们的“痛点”:一方面,我国医疗资源紧张,看病难、看病贵已是民生之痛,另一方面医疗系统又不时有贪腐案件爆出,医疗资源被肆意挥霍;一边是医患冲突时有发生,公众与一线医护人员之间的隔阂亟待消除,另一边却是医疗系统内的腐败肆意妄为、缺乏监管,实在让人义愤难平。
事实上,医疗腐败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行风政风问题,更是严重损坏患者利益,并扭曲社会关系,撕裂社会互信,除了经济的危害,还涉及一系列违背道德伦理的严重后果。因此,对医疗腐败就得“刮骨疗毒”。而如何有效整治呢?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廉政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医务工作者端正思想、端正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好务,积极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养成良好正派的工作作风,提高防腐拒腐意识,从思想上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加强监督管理。医疗系统专业性强,医院院长往往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话语权大。而作为本系统“关键少数”的院长一旦失守,医院自纠能力又弱,那么便很容易造成大面积腐败。因此,加强对医疗系统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便尤为重要。并且,卫生、药监、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也要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还要畅通举报渠道,号召干群同监督,不断加强外部监督力度,防止医疗腐败中的暗箱操作。再次要加强制度建设。要严格医疗人员、资金和药品等管理,规范办事流程,避免从中作梗,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腐败现象;要针对医院的特殊性质,探索建立一套对医院各类包括医疗、基建、采购等环节形成有效的审计机制,提高透明度,让医院的各项事项运行在阳光下。最后要加大惩处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针对医疗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形成强大的持续震慑,使其不敢越过“红线”。
医疗与民生息息相关,医疗腐败让人深恶痛绝,正所谓“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面对医疗腐败,党和政府不仅要敢抓“一时”、常抓“长远”,更要善抓“落实”,坚决把腐败的歪风打压下去。(桂东县纪委、县监委 谭智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