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和土地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程序办事;负责组织校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完善工作。
2、编制学校基建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及协助国拨资金的申报;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建计划和编制经费预算。
3、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建等工作;委托设计、勘察单位进行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地质勘探等工作。
4、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清单编制、审核以及委托招标工作;组织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办理基建项目开工前的报批手续以及工地“三通一平”工作。
5、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及概、预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及造价管理,协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及结算的一审工作,并向审计部门报审。
6、负责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保修工作;负责学校公有用房的结构安全鉴定。
7、负责学校基建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建设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
8、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和国土红线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土地征收、出让的相关手续;协调处理与基建和土地相关的周边关系。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