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基建处首问负责制度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来源: 作者:

一、为增强基建处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主动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1、首问责任人对全校教职员工必须热情有礼,耐心细致,对他们的咨询必须认真回答或给予明确答复。

2、如教职员工所要办的事宜是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立即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

3、如教职员工所要办的事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指引或转告到有关部门,使他们能够顺利找到相关人员,避免不必要的周折。

4、因特殊原因联络不到经办人的,首问责任人有义务做好解释工作,并为他们再次前来作出明确的指引。

二、首问责任制的主要措施

1、落实责任

基建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教职员工办理有关事项,按政务公开承诺的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当超出本人职责权限时,应提请科室负责人研究或送处领导审批。各科室负责人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当超出本科室职责权限时,应呈报分管处领导协调处理。各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而不办或互相推诿、推卸责任。

2、加强科室间的沟通与协调

对于涉及两个科室以上的事宜,首先接办的科室应及时主动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确定主办科室与协办科室,并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科室负责办理,协办科室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当科室间难以取得一致意见或所办事项超过职权范围的,由首先接办的科室及时呈分管处领导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认为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呈后勤处主要领导解决,或请示学校领导给予解决。

三、责任追究

当教职员工首问遭冷遇或转办无果时,教职员工可以向基建处主要领导或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将对相应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