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人事处党支部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是: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和凝聚力。
四、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要灵活,如专题生活会,讲评式生活会,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会、汇报式生活会、交流式生活会、过政治生日式生活会等。创造宽松的氛围,使党员干部、党员以轻松愉悦的心情,畅所欲言。
五、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要保证,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按照要求提前报校党委备案,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报校党委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要开高质量的会议,讲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党总支工作实际和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
六、民主生活会后十日内向校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的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