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材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学院工作开展,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规定和学校工作纪律十不准、处级领导干部十不准现象。
3、廉洁奉公,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二、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和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材料学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不准借各种业务工作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2、不准利用职权,在业务工作中借机敛财。
3、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4、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5、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7、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8、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三、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院工作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