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长理工大审[2016]4号)及学校组织部的审计委托函,我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7月起,对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凡同志2012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1日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欢迎学校教职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审计组办公地点:一办公楼605室
审计组联 系 人:王 凡
审计组联系电话:85258778
审计组联系邮箱:411063731@qq.com
审计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