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针对过去大量科研成果“睡大觉”的情况,提出要深入挖掘科技奖励、专利、结题项目等,通过建立专利池、可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储备库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成熟度、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成果,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小试、中试。
对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行动计划》提出要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工作。对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行动计划》提出拓宽社会资金参与渠道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两条路,并明确可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引入产业类资金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其他高校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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