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0多年来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重要职能,与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的职能紧密相关,既在新型政党制度中有鲜明的体现,为将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供制度支撑,又为各民主党派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开展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平台。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需要更好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作用
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需要更好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作用。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政协性质定位,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机制;
二是落实好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期间与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座谈、共商国是重要活动安排;
三是做好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关活动在协商议题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是完善中共党员委员同民主党派委员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的机制;
五是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推动安排落实;
六是健全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共同性事务交流机制;
七是建立健全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履职尽责的机制,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包容性广的优势,必须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这是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巩固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维护国家制度和法治、捍卫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政治底线,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对其他各种“多样性”,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守住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这是包容与团结的辩证法,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详见: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刘佳义文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