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在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主义运动的台湾省人士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
台盟由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台盟成立伊始即投身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于1948年5月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掀开了台盟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以及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篇章。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台盟推举代表出席会议,参与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参加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做出了贡献。建国初期,台盟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郑重写入盟章,以《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投身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1957年后尽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但台盟广大盟员经受住了各种政治考验,矢志不渝,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建设国家和解决台湾问题竭尽全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台盟及时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上来。台盟全体盟员及所联系的广大台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为己任,以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为目标,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在履行参政党职能、发展两岸关系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几十年来,台盟始终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泛动员全体成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积极投身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一代又一代台盟中央领导人带领广大成员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团结奋斗,为统一战线和中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