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申请单计财处签字确认经费来源后交国资处;
二、 由国资处审签的合同签署,二级单位初审完成后交国资处;
三、 由国资处审签的合同付款审批表,二级单位签署后交国资处;
四、 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退还申请交国资处;
五、 博士周转房、有偿科研用房申请交国资处。
以上事项,需经校领导审签的,原则上两周内完成审批流程;不需校领导审签的,原则上一周内完成审批流程。后续审批事项均由国资处协调完成并在预定时限内告知二级单位具体经办人。
国资处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