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自主招标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集自主招标评标专家。欢迎符合报名条件、有意从事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教职工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业范围
申请加入评标专家库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或专长,申报相应评标专业。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评审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应邀参加评审的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2、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3、按规定和标准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应承担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应邀并准时参加采购项目评审。因突发情况,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请假,不得私下转托他人参加;
2、严格遵守采购保密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小组组成人员(相关信息公开前)、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格遵守采购廉洁自律规定,不收受采购人、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宴请、旅游、财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好处;
4、依法公正履行评审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5、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在评审意见中予以说明;
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协助学校监管部门对评审活动的调查;
7、积极参加各类采购业务培训;
8、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义务。
(三)评审专家应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85258555 刘老师 胡老师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3月10日
附件: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自主招标评标专家申请表
国资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