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公布了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本次共有448个学位授权单位的2296个学位授权点接受了专项评估,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38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915个(含311个工程专业学位领域),涉及79个一级学科、37个专业学位类别。经评审,共计42家单位的50个学位授权点评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84家单位的95个学位授权点评为“限期整改”,被暂停招生;27家单位的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未参加评估,主动放弃授权。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翻译硕士、应用统计、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等5个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相关文件规定凡2010年以来的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不包含以二级学科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均须接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专项评估,评估体系各不相同,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专项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种,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结果为“不合格”者,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结果为“限期整改”者,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整改结束后再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自2014年底启动专项评估工作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研究生院精心组织,各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及时成立校院两级迎评机构,认真研究出台迎评方案,深入挖掘特色和不足,精心准备评估材料。设计实施了校内自评阶段“5+7”规定动作:即校内自评阶段均按照评估材料准备、校内评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报送材料、制定整改方案等5个流程进行;其中校内评审由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询、师生座谈、讨论意见、投票表决、当场宣布结果等7个环节组成。通过专项评估,相关学位点总结了经验和成绩,发现了不足,并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促进了相关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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