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图书馆组织全馆职工分部门集中学习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人背信则名不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大家纷纷表示:《条例》出台正当其时,它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难点问题、群众关切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制管理和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了守信主体的激励措施,设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范围,通过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守信意识,提升自我综合素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对单位、组织、市场和个人的行为的引导,既是有效的约束,更是一种积极的保护。
(文/王征 图/刘亮 审/夏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