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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创政策,服务大学生双创工作,通过寻找、发现、展示和传播“大学生创业英雄”的榜样力量,引导当代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共同开展寻访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

战略支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寻访对象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

2.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每所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活动主办方报名

3.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的创业青年不再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已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的创业青年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评选标准及报名流程

1.报名者必须在活动通知下发前注册有实体公司,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企业成绩,包括商业价值、社会创新及社会责任价值;二是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故事,能够体现大学生创业的榜样作用;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活动主办方将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和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含10强),其中公众投票占评选结果40%,专家评审占评选结果50%,百所高校创业社团代表评审占评选结果的10%。

3.活动报名请填写《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附件),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各高校团委汇总报名材料,于12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统一发送至kaboffice@qq.com。

五、活动安排

2016年11月下旬12月12日,活动报名;

2016年12月中旬,开启微信网络投票环节;

2016年12月下旬,最终公布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名单

2016年12月,举办10场大学生创业英雄10强(2015年)母校巡讲活动;

2017年3月,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来京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峰会;

2017年,编辑出版《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

六、其他事宜

1主办方为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创业青年颁发荣誉证书

2.在《中国青年报》推出专栏、专题报道;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官微(中华全国学联),KAB项目官微KAB创业俱乐部)推出大学生创业英雄的创业故事系列报道;

3.邀请2016年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部分代表参加由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主办的2017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实训营及2017年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举办的高校大讲堂、投融资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人:魏和平

联系电话:(010)64098510

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团中央学校部

人:刘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附件:2016年寻访大学生创业英雄活动报名表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6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