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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流程 
 服务指南 

学生档案查(借)阅审批流程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浏览次数:【

 

 


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

 

 

 

 

 


流程图: 可选过程: 部门同意后,走借档程序Y                                  N

文本框: 规范要求:1、	学生在校期间,各学院或者有关部门需要查借阅档案的,须由学院或有关部门开局证明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档案。2、	查阅学生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折叠、批注、抽取、撤换档案材料。3、	查阅档案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档案的内容,确因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复制。4、	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学生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本科生档案还需本科生管理部门(学院或者学工部)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查阅研究生档案还需研究生管理部门(学院或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公安局和安全局,需转开校保卫处介绍信。5、	联系方式:852030366、	7、	禁止查阅本人及其家属的档案。8、	学生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五个工作日内)归还,逾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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