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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根据《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综[2016]64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定档案馆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签定档案馆职工安全责任书。

2、保管好库房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和报警、灭火等常识。

3、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房等重要部位吸烟及使用明火。

4、禁止在库房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档案库房不准使用表面温度较高的碘钨灯照明。档案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热器、电烤箱、电热杯、电饭煲等与业务无关的电热器具。

5、严禁在安全出入口、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6、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每天对库房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8、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9、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10、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11、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2、如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拨打119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灭火及查明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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