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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厅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5】5号),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学校开展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组织本单位符合本岗位(学科)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参评条件按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长理工大师【2013】5号)文件执行(附件1)

2.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的参评条件按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试行)(长理工大人【2009】8号)文件执行(附件2)

三、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要求及装订顺序按照《湖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附件3)办理。

2.申报材料在报送学校之前应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表内容应与其它参评材料信息保持一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公示表按照《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4);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公示表按照《湖南省高等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5);申报小幼教系列职称人员的公示表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6)填写。各单位和申报对象应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

3.“申报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附件7)。

4.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其他参评材料及材料袋(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专技科领取)封面等信息须准确一致。

5.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度,各单位对职称评审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两位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视为无效材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职称的人员按照《关于调整湖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材料格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文职【2006】5号)(附件8)规定提交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材料及参评人员名册(附件9)由各单位报送,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2.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每人交纳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

报送材料地点:人事处专技科(一办公楼305)

联系电话:0731—85258611,85258609

电子信箱:2446547202@qq.com

附件:

1.《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长理工大师【2013】5号)

2.《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试行)(长理工大人【2009】8号)

3.《湖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4.《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5.《湖南省高等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6.《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7.《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分支专业名称》

8.《关于调整湖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材料格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文职【2006】5号)

9.XX学院(部门)2015年度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10.湖南省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人事处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