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文化传承与交流工作持续创新,激励我院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开拓国际视野、传播中华文化、勇担时代重任,努力成长为祖国需要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院设立“文化摆渡者”专项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共设置10个奖项,其中教师奖项5项,学生奖项5项。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一)教师奖项(若干名)
1.“文化摆渡者·教学育人奖”:2000元/人;
2.“文化摆渡者·科研育人奖”:2000元/人;
3.“文化摆渡者·实践育人奖”:2000元/人;
4.“文化摆渡者·管理育人奖”:2000元/人;
5.“文化摆渡者·服务育人奖”:2000元/人。
(二)学生奖项(若干名)
1.“文化摆渡者奖章”:2000元/人;
2.“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1000元/人;
3.“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1000元/人;
4.“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1000元/人;
5.“文化摆渡者·综合能力奖”:1000元/人。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
委 员:学院班子其他成员、系部(科室)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授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等。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岗教师。已获得往届“文化摆渡者”专项奖的个人不重复参评同一类别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
7. 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排名应位于本专业前40%(本科生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研究生以加权平均分计算);
8. 优先考虑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教师立德树人事迹或学生个人事迹获国家级、省级媒体报道者优先。
(三)参评教师奖项具体条件
1.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
2. 本次评选除教学育人奖考察近一年的成果(2022.10.30-2023.10.30),其他奖项主要考察参评教师近五年成果(2018.10.30-2023.10.30),往后每一届评选主要考察近一年的成果。
1.“文化摆渡者·教学育人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1)教学业绩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以《外国语学院岗位考核办法(20220628版本)》为准),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2)指导学生参与高水平竞赛(具体以《2023年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团队获评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教学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学生评教位列全校前10%。
(5)获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教学贡献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2.“文化摆渡者·科研育人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指导学生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北核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所指导的学生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协会获评二等奖及以上优秀论文;或指导学生的论文由学生本人在省级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有宣读证明。指导本科生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且学生为第一作者优先。(备:发表的论文需正式出版)
(2)所带学生学位论文获校级以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或省级以上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组织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荣誉。
3.“文化摆渡者·实践育人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担任学生实践团队指导教师,并且随学生团队前往实践地,认真指导实践团队各项工作,将社会实践与学生锻炼紧密结合,创新实践模式,巩固实践成果。全程指导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者优先。
积极联系社会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基地,成功开拓社会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基地,并签订实习基地协议。
(3)指导学生延伸实践成果,孵化实践项目、科研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或荣誉称号。
4.“文化摆渡者·管理育人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系部、科室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间全心全意服务师生,工作作风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丰富的经验,尤其在组织管理、思想教育等方面有独特的见解和有效的措施;
(3)所在系部、科室年终考核评价优秀。
5.“文化摆渡者·服务育人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积极承担学院公共事务,参与外院先锋队,在所负责的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担任班主任,帮助班级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班级表现优秀。获评校级优秀班主任者优先。
(四)参评学生奖项具体条件
1.“文化摆渡者奖章”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至少符合“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中一项的申报条件;
(2)在读期间个人事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或被官媒宣传报道者优先。
2.“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受学校委派,担任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学大学生志愿者;
(2)入选校级以上学生代表团出国交流访问;
(3)在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对外汉语教学大赛中入围决赛;
(4)积极参与文化交流活动,在竞赛类活动中取得校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5)在读期间因文化交流被官媒宣传报道者优先。
3.“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需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视申报情况将本科生、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纳入考评范围。(备:发表的论文需正式出版)
(2)申请2项或者获得1项以上学术创新方面的专利,担任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3)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担任团队负责人或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4)获《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中至少一项赛事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5)在“互联网+”“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等赛事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挑战杯”专项竞赛及其他由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应为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长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长期深入基层,有突出的社会实践事迹,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5.“文化摆渡者·综合能力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入校后有两年以上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任职经历,担任过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社团、班委会等组织的主要干部;
(2)担任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校级(及以上)活动2项或院级(及以上)活动5项,有更高级别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3)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四、评选流程
1. 11月7日下午17:00前,申请者根据条件按相关要求申报,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ustwgybgs@163.com,纸质档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金盆岭校区3号教学楼219室)。
材料包括:①《外国语学院“文化摆渡者专项奖”申请表》(学生填写附件一,教师填写附件二);②附件三;③典型事迹材料(word格式,1500字以内,需附佐证材料);④奖励证书(jpg格式,清晰度高)。
2.11月10日前,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师生申请、做好各类材料的审核工作,根据申报材料与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初选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
3.初选名单确定后,教师由评审委员会评定;学生在组织现场答辩、按分数排序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评审结果确定后将于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三日。
五、评选要求
1. 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 充分发挥专项奖激励作用的基本原则,同一人可申请多项,但原则上不重复评奖。
3. 获奖励师生在本学年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
4. 本评审办法解释权属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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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