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全院教职工:
为落实校工会《关于开展困难教职工调查建档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于7月7日下午三点前发送至学院工会邮箱sfs_gh@163.com。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因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请各工会小组长通知落实。
附件:《困难职工档案表》
外国语学院工会
2016年7月5日
附件:
·附件1_困难职工档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