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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0-10-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采集

1、采集对象:预计2011年春季(2010年12月批次)或秋季(2011年7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

(1)预计2011年6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请提前半年(2010年12月批次毕业)的研究生;

(3)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研究生;

(4)往届未毕业的推迟到2011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采集时间:11月8日上午

3、采集地点:云塘综合教学楼B-202

4、照相说明:

(1)摄像时缴纳费用15元/人,代新华社湖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收取。请各学院指定学生负责人于11月3日前收齐费用并提供交费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名单及填写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学位办。未在名单中的学生将安排到最后照相。

(2)11月8日上午8点45分开始每个毕业生由学院集合到排队摄像。摄像时间上午9:00--12:00,摄像将按照学号顺序照相。请各学院学生负责人组织好同学,合理安排时间,维持现场秩序,保证照相顺利进行。

学院照相顺序为:交通,土建,汽机,水利,电气,能动,经管,计通,化学,数学,物电,文法,外语。

二、分散采集

凡是此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采集的同学,可按下述方法进行采集:

1、因特殊原因错过时间不能回校的同学,可在当地省会城市新华社进行采集(联系方式见附件)。

2、照片寄送地址:湖南省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209研究生部学位办,刘利老师(收)邮编:410114(用EMS方式,其它快递不保证能送达,如不按要求填写寄送,丢失照片,后果自负)。

学位办联系电话:0731-85258352。

3、填写联系方式:填写能与自己直接联系的方式,如手机、固定电话等。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使用,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2、电子图像采集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且必须与录取时一致,它作为将来证书网上查询的唯一条件。请各学院负责人逐个核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信息有误或与录取时不一致(15位升18位无须证明),须向我办提交纸质情况说明,并附上制证所在地公安机关盖章的有效证明。

3、各学院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准确掌握本院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并通知到本院每位预计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0-10-18

附件:新华图片社各省(自治区)分社联系电话.doc


附件:

上一条: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