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采集
1、采集对象:预计2011年春季(2010年12月批次)或秋季(2011年7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
(1)预计2011年6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请提前半年(2010年12月批次毕业)的研究生;
(3)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研究生;
(4)往届未毕业的推迟到2011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采集时间:11月8日上午
3、采集地点:云塘综合教学楼B-202
4、照相说明:
(1)摄像时缴纳费用15元/人,代新华社湖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收取。请各学院指定学生负责人于11月3日前收齐费用并提供交费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名单及填写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学位办。未在名单中的学生将安排到最后照相。
(2)11月8日上午8点45分开始每个毕业生由学院集合到排队摄像。摄像时间上午9:00--12:00,摄像将按照学号顺序照相。请各学院学生负责人组织好同学,合理安排时间,维持现场秩序,保证照相顺利进行。
学院照相顺序为:交通,土建,汽机,水利,电气,能动,经管,计通,化学,数学,物电,文法,外语。
二、分散采集
凡是此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采集的同学,可按下述方法进行采集:
1、因特殊原因错过时间不能回校的同学,可在当地省会城市新华社进行采集(联系方式见附件)。
2、照片寄送地址:湖南省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209研究生部学位办,刘利老师(收)邮编:410114(用EMS方式,其它快递不保证能送达,如不按要求填写寄送,丢失照片,后果自负)。
学位办联系电话:0731-85258352。
3、填写联系方式:填写能与自己直接联系的方式,如手机、固定电话等。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使用,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2、电子图像采集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且必须与录取时一致,它作为将来证书网上查询的唯一条件。请各学院负责人逐个核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信息有误或与录取时不一致(15位升18位无须证明),须向我办提交纸质情况说明,并附上制证所在地公安机关盖章的有效证明。
3、各学院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准确掌握本院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并通知到本院每位预计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0-10-1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