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院属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纪法规的学习,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院教工党员、非党员的科级以上干部
二、学习主要内容
(一)党内法规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slgc/info/1278/14230.htm)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slgc/info/1278/14231.htm)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二)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警示教育材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八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三、学习形式
1、分层次、分专题推进学习,全面覆盖学院全体教工党员和非党员干部。学院将此次学习列入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由党委中心组、支部书记、教工党员干部分层分级开展学习。
2、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成效。
集中宣讲:11月下旬;主讲人:党委书记;参与人:全体教工党员;
集中研讨:12月上旬;主持人:院党委书记;参与人: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
主持人:各党支部书记;参与人:全体教工党员。
警示教育:12月上旬;学院党委集中组织。
理论测试:12月中旬;参与人:全体教工党员、非党员的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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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发挥各支部和党员干部的学习自主性,以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
四、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认真学,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引导党员真正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3、加强检查督促。学院党委将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请各支部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各项学习,并于每次学习完后填写《2020 年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情况汇报表》(见附件),交给明珠(电话:85258438,邮箱:183983614@qq.com)。
附件: 2020 年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情况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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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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