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9
2019年1月8日下午,水工支部全体成员在工三水工支部活动中心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江营同志主持,水利学院副院长蒋中明教授应邀参加学习活动。
王江营同志首先介绍了此次学习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0月28日正式实施。《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过此次学习,水工支部全体成员明确了党支部工作的五大原则,以及八项基本任务。在今后要继续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最后,水工支部全体成员均表示,《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图/王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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