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为贯彻校党委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分级办班培训的精神,开展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普及班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 培养目标
吸收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通过听课、讨论和实践等形式,比较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深对党的认识,从而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
一、 课程设置及上课内容
1、课程设置:实行“五三二一一”制,即正式授课时间为五次,讨论时间为三次,学员写两篇思想汇报,参加一次社会考查和一次有意义的活动。
2、授课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的作风建设与组织建设;党员条件,端正入党动机;《共产党宣言》等。
二、 组织与管理
(一) 入班条件
1.必须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校申请书,二者缺一不可;
2.表现良好,本学期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愿意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组织制度
(二) 纪律与要求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2.学员必须带好规定的教材及资料,提前10分钟到教室作好课前准备,上课时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
3.上课和课外讨论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不准做与上课和讨论无关的事情,不准随便出入课堂,有特殊情况请假要经班主任批准;
4.讨论前要认真拟好发言详细的提纲;讨论时,学员发言必须积极,联系实际,围绕主题;
5.保质保量地完成支部布置的学习、工作任务;
6.向支部汇报学习心得和思想进步情况,在学习期间每人至少交两份思想汇报;
7.党校学员要在同学间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并自觉与不良行为和风气作斗争;
8.严格考勤,旷课一次或请假超过两次者均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本期学员资格。
(三) 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机 构 |
职 责 |
班主任 |
主抓班级的各项工作,负责上请下达,下情上报,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
辅导党员 |
辅导各组的学习和讨论活动,协调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工作 |
班长 |
负责班级日常工作 |
组长 |
主持开展课外讨论活动 |
宣传委员 |
负责讨论时记好笔记和宣传稿件及板报工作 |
三、 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办法
为真实地反映每一位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在学习的过程中,支部将对每一名学员进行综合考评。
*测评总分为100分,由结业考试成绩、平时表现、社会考察三部分组成。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50%,平时表现占40%,社会考察占10%。
*平时表现评分由上课和讨论两部分组成,其中上课表现占40%,讨论占60%。
*奖分和扣分均在平时表现最后总分进行
*社会考察安排在假期进行,评分的依据是考察报告。
(二)实施细则
1、社会考察报告评分标准
评分等级 |
标 准 |
优秀(90分) |
题材新颖,过程详细,内容充实,效果明显 |
良好(80分) |
过程详细,内容较充实,效果良好 |
及格(60分) |
过程不太详细,内容不太充实,效果一般 |
不及格(0分) |
没有考察报告或报告的内容过于简单或有明显的作假行为 |
2、讨论评分标准
评分档次 |
标 准 |
优秀(90分) |
发言积极,态度认真,切合主题,联系实际,有详细的发言提纲 |
良好(80分) |
发言比较积极,态度认真,有发言提纲 |
及格(60分) |
发言不积极或常有脱离讨论主题的言行 |
不及格(0分) |
到会但不参加讨论 |
3、奖分标准
*获院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奖4分,校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奖8分;
*参加各种竞赛或其他活动,获校以上奖者奖10分,校一等奖奖8分,校级其他奖项或院级一等级者奖6分,院级其他奖项者奖4分。
说明:同一项目可以重复加分,两项之间不允许重复加分。
4、扣分标准
*有下列行为者每次扣5分:
上课迟到(上课前5分钟开始考勤),随便出入课堂、讲小话、看其他与课堂无关的书籍、打瞌睡;讨论时迟到或不遵守纪律等;
*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0分;
*缺思想汇报,每篇扣10分,未完成所布置的任务,每次扣5分;
*日常违纪团总支学生会有记录的每次扣5分,受院部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0分;
*有严重违纪行为,给我院造成不良影响者,平时表现成绩记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在本期培训班继续学习的资格。
5、测评委员会成员
测评委员会分班级测评委员会和小组测评委员会
*班级测评委员会由班主任、副班主任、辅导党员和班长组成,主要负责评定组员的分数,主要负责人为班主任。
*小组测评委员会由各小组的辅导党员、组长、宣传委员和三名普通学员组成,主要负责评定组员的分数,主要负责人为该组的辅导党员。
四、 结业与评优
(一)结业
学员经过培训后,符合下列条件者允许结业,由党校统一发结业证书。
1.综合评分成绩及格(结业考试和平时表现成绩均要求合格);
2.社会考察报告及格;
3.培训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优
在培训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将获得“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评优比例最高为全组总人数的10%。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才能被评为“优秀学员”。
1.考核综合评分排在本组前30%之内(按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2.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成绩两项均必须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
3.社会考察报告评分为优等。
上一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与学生党员理论学习测训制度
下一条:入党重点培养对象培养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