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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10月10日 09:08 人气:


班级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适用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奖励和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与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前30%,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可作为参考条件,不作为评选依据。

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评选基本原则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的基本原则。

2.学生可根据申请条件,按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3.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上交时间安排

各班级将申请表及汇总表填好之后于10月11号交给年级负责人,12日上班后年级负责人交到本年级辅导员处。

、发放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批复。获批复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次发放给学生。国家奖学金由教育部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审工作,按评定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2. 各班级不能随意增减奖励资助名额、拆分指标,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分配指标时一次性分配到位,不能留备用指标二次分配,务必将指标落实到每个学生,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汽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