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营造全院上下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严格本科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如下听课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和院督导团成员集中听课制度,特规定每学期的6-7周和11-13周组织两次集中听课,听课对象:随机抽取当日的云塘校区的所有任课老师的课程,由教务办提供当日课表,全体领导和学院督导分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学院领导根据教务办提供的听课安排表听课,要求书记、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8学时及以上,其他领导不少于6学时。
3.学院特聘请学校督导高纯一教授担任学院督导,主要关注本院学生基础课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
4.学院督导成员根据学院总的教学任务随堂听课,每学期完成20学时的听课任务。
5.各系系主任、系副主任要求每学期听课5学时及以上。
6.全院老师严格按听课安排表听课,每人每学期要求听课3学时及以上。
所有督导、领导、系主任以及全体教师听课后,要及时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务扩展系统)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教(在本学期16周之前完成)。院督导和院领导的听课记录交教务办汇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