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然必须重视和坚持“三会一课”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方为有效。如果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第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任务、步骤与程序:
(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工作职责要求,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通报总结和分析党支部履职情况,并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二)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是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是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四是讨论接受新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五是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六是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以申请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七是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步骤与程序
一是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时间、地点;
二是如果议题涉及到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将大会的有关内容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沟通;
三是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四是召开会议,会议签到,统计到会人数,做好会议记录;
五是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开会,提出会议议题;
六是全体与会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阐述个人意见;
七是如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大会表决;
八是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九是做好会后工作:支部委员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大会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事项,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支部党员公布;对会议的记录、决议、表决结果等及时整理存档。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班子,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部委员参加;列席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步骤与程序: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工作职责要求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的措施,谋划、推动和落实支部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总结经验,纠正不足,推动工作;召开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支部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等。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步骤与程序
一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书记与有关支部委员进行沟通,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通知全体支委,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
二是召开会议,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决定;对做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明确落实的责任人。
三是做好会后工作:整理支部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第六条 党小组会议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
第七条 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步骤与程序:
(一)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工作,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每次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步骤与程序
一是党小组组长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主要内容,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是召开会议,抓住会议中心内容进行讨论,力求统一思想;
三是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组长要及时将会议的重要内容和情况向支部委员会和书记汇报。
第八条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要求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员每学期参加集中党课学习不少于1次。
第九条 党课原则上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如有需要也可以由院党委组织。党课主讲人可以是领导、专家,也可以是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会成员。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十条 党课的步骤与程序:
一是课前准备。确定党课主题、讲课时间,精选党课主讲人,认真备课;
二是上党课。支部委员会要组织党课参加人员集中听党课;
三是课后消化。支部委员会可组织讨论或测试,亦可要求撰写并上交听党课的认识和体会材料。
第十一条 “三会一课”的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 认真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一)领导率先垂范。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所在支部的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除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外,每学期还要参加所分管或联系的支部委员会成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基层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时,要积极带头发言,引导其他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
(二)抓好基础工作。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摸清支部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党组织设置台帐、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和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及档案资料规范化。
(三)加强业务指导。院党委要指导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保证“三会一课”活动正常开展。对基层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课的请示在会议召开前进行批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会后,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并提交院党委进行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院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并予以批复。
(四)改进活动形式。院党委在指导和监督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中,要结合学院实际,坚持与时俱进,鼓励支部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支部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观念、群众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组织对社会问题、热点问题的讨论或社会考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教片,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党建专家教授和老党员作政治形势、光荣传统、党风党纪教育报告和专业技术培训等。
第十三条 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一)明确落实责任。支部书记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二)制定落实计划。支部委员会和书记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制定并执行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三)院党委要加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学期,院党委将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将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情况及成效,作为党建工作考核、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
中共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