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优化资源整合、突出自主创新、强化产业带动、注重社会发展的原则,主要支持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做好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长科发〔2022〕32号)(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为长沙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等。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就该项目签订联合实施协议。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建筑业为特一级建筑业);
2、申报单位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须与企业合作,签订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协议;
(二)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重大专项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除外);
(六)项目负责人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根据《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学校科研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未获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项目主管处室为重大专项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文件或任务书、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相关资质和研究平台等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等)、项目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的需要提交,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自筹资金数量及来源;各方分工、目标任务及进度、成果归属等内容)、其他证明材料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二)申报项目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重大专项处。
(三)不得聘请中介服务机构代为撰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技局重大专项处
联系人:方明寨 吴许文
联系电话:0731-88665416
校科技处
联系人:邱佳
联系电话:13786175366
联系邮箱:46564048@qq.com
附件1: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