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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学院2018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4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在籍2018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办法: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手册(2017)》的有关规定进行。参与统计、评比的成绩及其它资料的时间区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

三、评比名额:见附件1、2(周五发布)。

四、时间安排

1. 3月20日—3月27日,学院组织各毕业生班级进行班评;

2. 3月28日—4月3日,各学院进行院评;

 

五、材料上交与申报要求

时间:3月27日上午12点前提交

材料:

1、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

2、班级汇总个人德育加分项支撑材(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3、《建筑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本科生”管理人才“奖学金评定表》;

5、《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6、《建筑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审批表》。

其他奖学金、三好学生不需填表,按照综合测评排名先后评选。以上均以班级为单位,且需电子版,逾期班级或个人视为放弃。

时间:4月1日

材料:附件3-5(电子版),需严格核对信息

邮箱:18435084@qq.com,注明:建筑1301班综测申报材料

 

六、评比要求

因新版《建筑学院综合测评方案》未正式执行,2018届毕业生仍按照原方案执行。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2017年)》有关文件,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总结、评比工作,通过评比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2. 各学院在总结、评比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复,评选结果须通过多种途径在学生中公示三天以上后方能报送学校。

3. 各学院在评奖评优时要做到细致、严谨,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核查学生成绩和平时违纪情况,认真校对报送信息(如学生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交行卡号等),确保无误。

联系人:王宇霖

联系方式:0731-85057936、建筑学院307学生工作办

附件:

1,本科生”管理人才“奖学金评定表.doc 

2,附件5.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发放签名表样表.xls 

3,附件3-4.doc 

4,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表.doc 

5,建筑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6,建筑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审批表.doc 

7,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