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06〕52号)的规定,定于2009年6月和10月对2006年立项建设的50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进行验收评估。现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验收评估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验收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抓紧时间做好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的建设和自评工作,并填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验收评估时间安排申请表》(附件3)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王文斌,0731-4720851,传真电话:0731-4714932。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基础课示范试验室验收评估办法
2、湖南省普通高校基础课示范试验室验收评估方案
3、湖南省普通高校基础课示范试验室验收评估时间安排申请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