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土建学科各专业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土建学科教材建设,经研究,我部决定编制普通高等教育土建学科专业“十二五”部级教材规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的学科专业范围
高校土建学科专业按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风景园林、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和工程管理专业;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按建筑设计类、规划园林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工程管理类和房地产类专业申报。教材形式包括纸质、电子类。
二、申报原则
1、新编教材要适应新制定的专业规范要求,反映教育教学改革,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能解决教学急需,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
2、修订教材需至少出版两年(2008年12月31日前出版)以上,主要是“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以及其它质量较高、教学反映较好的教材,根据技术、学科和教改的发展进行修订。
3、鼓励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院校的特色教材。
4、专业基础课教材要不断完善,朝着建设经典教材方向发展;专业课教材要适当关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内容。
5、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5年12月底以前完成书稿并交出版社。
请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在总结“十一五”规划教材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组织高校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土建学科专业“十二五”部级规划教材,并请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各校填写的《普通高等教育土建学科专业“十二五”部级规划教材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联系人:高延伟、张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电话:010-58933246,58934045 传真:010-58933389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