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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创业理念与实践》等第二课堂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来源: 浏览量:

各院(部):

为推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教育部出台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为贯彻落实该文件及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12年第六次校务会议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开设《创业理念与实践》(1学分,其中课内16学时,课外实践56学时)课程。该课程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开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生专业素养,拓宽学科视野,了解各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学校拟开设《学科前沿系列讲座》(1学分,16学时)、《学科创新方法》(0.5学分,8学时)2门课程。该两门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开设,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主讲。

该3门课程作为选修课供全校学生(含校本部和城南学院)选修,所得学分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教务处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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