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School of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学院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学院文件 > 正文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6 16:59:31 浏览量:

院属各系(所)、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二阶段的相关部署,我院将在近期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李 徐学军

副组长:李平

员:方碧波、徐蔚鸿、龙敏、陈曦(小)、孟爱国、曹敦、黄敏、

谢中科、邓江沙、姜腊林、晏弼成、彭 建

下设工作小组,

长:李平

员:陈曦(小)、王军利、柳春芳、张宏

二、资产清查实施步骤

具体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912-919日)

1.系所负责人是本次清查工作所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各系(所)应将清查工作责任到使用资产设备的个人。计算机中心、专业实验中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内部的清查工作。

2.各系(所)、实验中心依据下发的清查表格,按照盘点实物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逐台(件)认真进行清查。清查过程应严肃纪律,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更换、涂改、申领资产(含设备和家具)标签。

3、有序开展清查工作:

1)对于帐、物相符且标签完整的正常情况,认真进行登记,设备或家具地点落实到房间;

2)注明没有标签的设备或家具的个数、型号及地点;

3)有帐无物的情况在表格中予以注明,并应提交原因说明。

4、院办公室牵头组织院机关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系(所)在919日前上报相关表格及说明。

(二)核对阶段(919-926日)

1、加强院属各单位的协作,重点做好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专业实验中心)与机关、各系所之间的帐、物核对,对责任人、设备地点进行再次核对和确认。

2、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系(所)认真做好闲置设备的报废工作,实验中心积极配合。

3、完善相关表格。

(三)清理规范阶段

处理解决清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我院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迎接学校10月份的工作检查。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1831

上一篇:关于调整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2011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云塘校区理科楼B-404物联网实验室 电话:0731-85258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