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0 12:44:37 浏览量:
关于催缴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
目前,我院研究生欠缴学费十分严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学费收缴工作通知》的精神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未缴清学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以下规定处理,请各导师督促研究生交清所欠学费。
1.
2. 拟答辩的研究生如未缴清学费则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校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3. 取消未缴清学费研究生的评优、评奖等资格。
4.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筛选。
附欠费名单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0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