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0-25 10:09:11 浏览量: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职责划分与要求
职能部门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条件保障,组织专家评审年度校级申报项目、推荐省级项目,评价学院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彰优秀成果等工作。
学院职责:聘请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委员会,制定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对项目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等。
(二)项目申报实施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发布校级立项申报通知
2.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申报,并进行初审和推荐,第13周上交申报材料
3.第16周,学校组织项目评审,评审按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审通过后,学校发文通知学院启动校级项目实施。
4.第2学期第3周组织专家从校级项目中评审省级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0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