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中层干部会议
发布时间: 2012-09-18 10:24:35 浏览量:
会上,李峰院长传达了学校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目前学校维稳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我院近期教学、学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徐学军书记分析了
1.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要富有理性,充满智慧。
2.爱国应该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进行,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损害国家形象,也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3.要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的动力,教师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学生加强专业学习,共促校园和谐。
4.落实好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好理性抒发爱国热情活动及学生理性爱国主题班会,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