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通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加(扣)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05-05-08 10:11:34 浏览量:
为了确保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的有效进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手册(2004)》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所有外加分、外扣分均由年级辅导员老师负责执行。
2.党务工作干部加分由负责党务工作老师提供分数,交各年级辅导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加分、扣分由负责团学工作老师提供分数,交各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分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由各年级辅导员根据本办法计分;班委、团支部干部由年级辅导员参考班主任意见根据本办法计分;其他学生干部由相关负责老师提供分数,交各年级辅导员。
3.外加分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或相关负责老师提供,一般应将原始材料交年级辅导员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4.外扣分证明材料由年级辅导员和相关负责老师提供,并向当事学生出示。
5.加分项计算时间为上年度
6.外加分项
1).撰写发表学术论文加分需出示发表刊物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获各类竞赛前三名(个人、团体)、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需出示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获通报表扬需提供通报材料原件或由相关部门、老师开具证明材料。
4).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加分需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四、六级均通过的按最高项加分。
5).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给予外加分。
加分标准细则:
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基准分1.2,浮动范围±0.2;
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干部,各年级分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文工团主要干部,各行政班级班长、团支书基准分0.8,浮动范围±0.4;
党校分校干部,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各行政班级委员,文工团成员基准分0.7,浮动范围±0.5;
一学年内无内务违纪现象寝室的寝室长视内务检查评比情况加0.5。
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工作的,经院学工办审核同意,视工作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调高一档计分。
6).其他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加分标准由相关辅导老师提议经学工办会商并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后参照学生干部加分细则执行。
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但为学院积极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由相
7.外扣分项
1).内务违纪被学校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0.5分;被学院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0.3分。
2).缺席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0.2分;缺席班、团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
8.凡属宿舍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加扣分项,遵照《学生宿舍文明守纪实施办法》执行。
9.年级辅导员在评分结束后需将结果向学生公示,学生对评分有异议者自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复核。院学工办应在接受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10.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