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湘财库〔2012〕8号)及《关于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2]193号),凡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都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详见附件。
一、根据湖南省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要求,公务卡结算时,必须附有相应的公务卡消费记录。
二、没有公务卡的教师及时到农业银行办理及备案(可咨询农行高云支行网点负责人:何慧 13787249228)。备案7个工作日后,将姓名及卡号告知计财处陈老师(云塘一办A209 电话:85258319)进行登记。
三、已办理公务卡的教师是否备案登记可以咨询计财处陈老师(云塘一办A209 电话:85258319)。
特此通知!
附件
湖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计财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