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的要求,就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退费通知如下:
一、学费
因2020年初开始的新冠疫情导致学生无法如期正常返校学习,学校积极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途径教学、毕业事项指导等各项工作,保证了教学和管理质量不降低,没有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应退学费事项。
二、 住宿费
根据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精神,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期按5个月计算。
1、2020年毕业学生住宿费
按本期毕业生报到日至2020年6月20日之间的天数计算退费(具体退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居住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执行)。
2、2020年非毕业学生住宿费
本学期的住宿费全额退费,并将应退的住宿费抵扣新学年住宿费。
三、空调维护使用费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对所有学生免除应交纳的空调维护使用费,已交纳该项费用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回(具体退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居住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执行)。
2017-2018学年间,有部份学生的空调维护使用费批扣失败,该部分学生尚欠空调维护使用费,学校将先扣除该款项后退费。
四、其他事项
2020年学校有毕业学生8千多人,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工作量大(由学校统一办理的新生银行卡或有各种状况出现,如:遗失、毁坏等),预计将出现因银行卡信息问题导致的银行退单现象。请未收到退费的学生积极配合老师重新收集银行卡信息,以便顺利完成退费工作。
联系电话: 学工部李老师: 85258161
计财处柳老师: 85258061
计财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