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教职员工: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特向各纳税人推出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和手机端信息。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我处现公布相关信息,请大家自本日起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目前系统已开放实名注册,个人信息维护、任职与投资信息采集等功能,其他功能即将上线,可以先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2018年12月31日起可通过手机APP或登录网页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对所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拒不提供备查资料的,留存备查资料不全,且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的,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纳个人纳税信用记录,作为税务机关以后年度事后抽查和风险管理的重点对象,视情节实施联合惩戒。请大家如实填列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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