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职工:
由于2018年1月、2月工资将在2017年12月提前发放,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发放工资之后发生的1月、2月人事异动将在3月工资中办理。
2、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2月通过收入发放系统发放的工资外收入,将分别计入1月、2月、3月工资中单独统一计税,并在2018年3月工资中统一补扣。
特此通知。
计财处 人事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