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学校计财处对2003年—2012年已经收到但仍然没有确认到部门和个人的款项进行了清理,并将数据在“计财处—财务查询—已到账未确认收入明细查询”中公示。请相关部门和人员根据公示数据,对照有关业务到账情况进行核对,如属于本部门或个人的款项,请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确认。
请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报,逾期列作学校收入。今后如能提供确凿证据,学校再作调账处理。
计财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