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资料文件打印/复印前,请在计财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打印《财务资料/文件打印(复印)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
二、申请人填写审批单相关内容,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处领导同意后,到一办公楼202室复印。
三、复印资料时,应先将审批单交综合财务管理办公室检查后方可复印。
四、严禁复印任何绝密级文件、资料。
计财处
2013年9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