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对2013年之前的应收项目款处理作出了决定,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一个月内对清账目并提出项目款申请处理报告(从计财处“下载中心”下载)。决定见2016年4月1日学校OA系统学校文件中发布的债务清理第八次会议纪要。请认真阅读会议纪要并抓紧项目应收款处理。
特此通知。
债权债务清理小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