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管会计人员会计证年检及换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12-02
一、学会代办会计证年检的说明
1.会计证属于省财政厅管理,如是市财政管理的或外地会计证须自行办理划转后才能由学会统一办理。
2.各单位上报的姓名、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信息必须和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一致,否则将导致年检失败。如有不一致的(包括身份证号的位数),需自行联系省财政会计处进行修改。身份证号码中有字母的须填列大写字母。
3.会计证持有人在学会参加培训,并缴纳培训费。如有其他形式可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建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相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二、学会代办会计证换证的说明
1.会计人员持有的已超过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当前日期已满6年)的旧版证书,必须换发新版证书。会计人员持有的尚未超过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当前日期不足6年)的旧版证书,可以继续使用,但期满前6个月内必须换发新版证书。持证人员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7日间领取的旧版证书,必须于2019年7月1日前换领新版证书(建议本次统一换领)。
请换证年检人员于2015年7月22日前将1寸证件照(背后写名字联系电话)和会计证交1办A202室,过期请自行办理。
计财处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