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的通知
2014-12-22
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启用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现就启用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网上申报的个人收入经费来源包括:预算经费中发给个人的收入,科研项目经费中发给个人的收入。其中: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不进入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的有: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外聘专家咨询费;学校外聘专家讲座费;列入学校课程的课程监考费;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费;学校按照出勤情况发放的交通费补贴、餐饮补贴;学校工会统一发放的福利。校领导交通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
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三、使用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的部门为:城南学院,学校本部(含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不包括学校独立法人单位。
四、学校个人收入网上申报采取人员分类管理。将人员分为:教职工,在校生,外聘员工(有聘用合同),其他人员。
教职工、在校生(奖助学金性质的不在此列)、外聘员工数据从人事处系统取数,没有在人事处系统中的人员都视为“其他人员”。
科研项目工地临聘人员列入“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全部视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基本税率。
五、各项劳务费、加班费、奖金等全部实行网上电子申报,登陆计财处网页,点击“个人收入发放系统(http://10.xx.xx.xx/grsr)”链接进入,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表格。
通过学校人事处直接发放的不需要进入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学院二次分配的绩效奖励进入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全部收入都通过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
六、2015年1月1日起,个人收入实行网上申报。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