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修改和删除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执行授权审批的规定,根据业务需要授权。授权要遵守不相容职务不得授权的要求
第三条 财务信息科负责全校财务信息系统的授权事项。
第四条 系统中获得授权的人员应当定期更改自己的账号密码。密码设置不能简单化,防止被破译。
计财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