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全体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1月17日放假,2月22日报到、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研究生原则上应回家,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研究生必须填写《假期留校研究生申请表》,经本院同意后于1月6日前交各学院研究生干事处汇总并填写好《假期留校研究生汇总表》。各学院研究生干事于1月16日前将《假期留校研究生汇总表》交研究生工作办(一办公大楼B区204室)备案,一份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罗主任处(弘毅轩A区1栋120室)。未申请留校或未经批准的研究生,必须按时回家,宿舍于1月21日停止供电。
2、请各院(系)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的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3、假期留校研究生轮流值班,值班研究生必须履行职责,确保宿舍的安全。
研究生部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