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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2日 来源: 作者: HITS: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2016-03-22 15:39:46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带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给面试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生不得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在复试(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有暗示性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不能携带与复试有关的资料进场,复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等非本人的物品。

6.复试(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复试(面试)现场。

7.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8.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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