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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招聘2021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 来源: 作者:


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及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有效促进2021届毕业生就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的来源及待遇

化学学院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等设立的科研助理岗。各岗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聘期和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化学与食品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科研助理岗的管理

项目或平台负责人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指导、管理和考核;科研办负责岗位的统筹;学工办负责相关政策指导、就业手续办理等。

三、科研助理岗的申请

1、请申请科研助理岗位的同学于2021年7月8日17:00前填写《化学与食品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994332689@qq.com

2、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一经聘用,学生与科研项目(平台)签订聘用协议。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化学学院的科研助理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化学学院2021届毕业生。

化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1年6月30日